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关于加强全省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2〕43号)等文件精神,强化科技伦理治理、科研诚信建设重要战略和前瞻问题政策储备,省社科联与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联合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聚焦我省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以课题为抓手,整合全省科技伦理、科研诚信领域研究力量和资源,努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主要面向省内从事科技伦理治理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实务工作者和相关研究的专家学者。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形式申报课题,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交叉研究。
2.申报选题。申报者可依据《课题申报指南》方向(见附件)细化具体题目申报,也可自行选择题目申报。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课题名称应科学、严谨、规范。申报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为课题申报指南中的重点选题;申报一般项目和立项不资助项目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
3.申报要求。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如实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不得将相同或相近研究内容重复申报,有省社科联在研项目或近三年项目被终止、撤销的,不得申报。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省社科联党组审定同意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公示。
2.立项数量和资助经费。2025年度拟设重点项目不超过6项,每项资助30000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4项,每项资助5000元;根据课题申报实际情况,另设一定数量的立项不资助项目。
3.项目管理。课题管理执行《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管理实施办法》,立项课题组在项目执行期间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认真开展研究,按期完成任务。各申报单位要加强科研诚信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立项课题提供一定支持。省社科联科研中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将根据需要举办立项课题负责人集中开题、中期检查、成果交流等,积极服务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要求研究成果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成果论证内容及相关数据准确、清晰、充分、具有说服力,对策建议贴近江苏发展实际,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重点项目要求成果核心观点被相关部门采纳应用或在相关部门重要决策内刊、党报党刊、核心期刊等发表。课题成果如获得省委、省政府及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可申请免予成果鉴定。
2.完成时间。2026年9月30日。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研究成果、查重报告、其他辅助材料等各一式一份。
3.成果评审。课题结项采用集中评审方式,经专家评审、网上公示及省社科联党组批准后,给予结项。
五、校内申报安排
1、7月9日前
(1)拟申请人在“精品工程申报系统”中注册填写有关信息(http://www.jsskl-xxgl.cn/project/login),下载《申请书》填写并上传至申报系统,科研院在系统中形审、退修直至通过。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电话:13851932106
(2)系统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打印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提交至行政楼821室。
2、7月11日
科研院审核纸质材料、盖章、上报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
联系电话:86185520
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821室
附件:
1.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指南.pdf
2.2025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科技伦理(科研诚信)专项课题申报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