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项目负责人: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人员登录平台(nsfc.gov.cn))已开放填写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本年度结题项目为研究期限截止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联系院科研秘书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告正文注意事项:
1.请按照《结题/ 成果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要求填写。
2.正文应重点描述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进展、重要结果、关键数据等及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撰写时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语言要精练、准确。
3.请勿照搬论文内容,或列入大量参考文献,或正文过于简短,未能阐述研究内容的详细过程,不符合正文撰写要求。
研究成果目录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目录内容与正文“(二)成果部分”内容一致,凡正文“(二)成果部分”所写成果均需在研究成果目录中录入。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
2.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不计入项目成果;申请日期早于项目开始日期的专利不计入项目成果。
决算说明书注意事项:
1.请参考附件2参考说明填写《决算说明书》。
2对于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当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的原因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
重要时间节点:
1. 决算数据填报与审核:2025年12月19日,计财处报销系统关帐后,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以及《决算说明书》,并单独打印一份,截止到2026年1月5日,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研院819室,科研院会同计财处对项目决算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ISIS系统中填写决算表并上传决算说明书(必须从系统下载模板)。
财务数据获取流程
登录校园网—财务系统—新版查询—项目成组查询—点击要结题的项目代码—点击预算执行情况—选择年份(最后要结题的年份)--统计支出数。
2.2026年1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上传、在线提交。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已提交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及时按“退回原因”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后的报告状态会显示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
3.2026年2月27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基金委审核完毕的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反面)。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方可被下载并打印,请勿提前下载打印,以免线上版本号与纸质版本号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校印、科研院印和计财处印由科研院统一盖章。结题报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行政楼819室。
联系人:黄欣
联系电话:025-8618505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