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教育厅定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1.2024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含专题项目,下同)。
2.2023年及之前立项未参加或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检查内容与要求
严格对照《项目任务书》审核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重大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
二、结项验收工作
(一)验收范围
应参加结项验收或已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立项项目。
(二)验收内容与要求
申请结项项目研究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详见附件1)。
重大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开展。
三、校内工作安排
(一)重大项目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6日下午17时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阶段性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同时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重大项目中期检查信息汇总表》发送至本通知邮箱(详见附件1)。
2.结项验收:《结项报告书》、《项目任务书》复印件及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所有材料按序用A4纸双面印制并装订成册;同时将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材料(word版)及《重大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发送至本通知邮箱(详见附件1)。
(二)一般项目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月12日下午17时
1.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本通知邮箱。
2.结项验收:《项目申请书》、《结项报告书》、项目研究成果、《成果鉴定表》(若有)的电子版及《一般项目结项信息汇总表》发送至本通知邮箱。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材料请自行打印留存备查。
电子材料请打包上传,邮件名及附件均以“中检/结项+立项年份+姓名”命名。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 86185520
邮箱:cxx@cpu.edu.cn
地址:江宁校区行政楼82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