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年立项中国药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浏览次数:899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近期对2022、2023年立项的中国药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集中开展中期考核(具体清单见附件2)。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中国药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签字加盖院部/部门公章后,扫描并转换成PDF格式报告(可只扫描签字盖章页,扫描后并入word版再转化成PDF格式),于2024年4月1日前由院部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请各院部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及时提交中期考核材料,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阶段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一、材料要求

1、中期检查报告电子版文件统一命名为:立项年度-姓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中期检查报告请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填写,其他附件材料连同结题报告扫描成一个文件;

3、注意成果标注,未标注本项目编号的成果勿列,标注本项目编号的研究成果请用笔标记出来。

4、自然科学类原创探索项目及团队类项目、人文社科类重点项目中期考核采取PPT汇报形式,时间为4月2日;其他类型项目采取书面评审形式。

二、材料接收方式

1、电子版由院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邮箱:1620234738@cpu.edu.cn;

2、纸质版要求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各院部4月1日前统一交到科研院江宁校区行政楼821室。

联系人:沈玲玲

联系电话:025-86185520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doc

附件2:2024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中期考核清单.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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