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0 浏览次数:317

各院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定于近期组织申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征程上谱写改革开放江苏新篇章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

二、课题类型

本次研究专项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

三、资助额度

本次专项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金额20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8万元。按照相关规定,重大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60%,重点项目首次拨付核定金额的80%,结项后拨付预留经费。

四、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重大项目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已经申报2024年江苏省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本批专项,但不得同时立项。

五、申报要求

1. 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均由1位负责人(首席专家)牵头申报,负责人(首席专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本次专项的其他课题。

2.申请人须按照所列选题申报(附件1,不能大幅修改选题表述,如确有需要可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应用类选题,可结合江苏实际开展研究。

3.申请人须按照《申请书》(20248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课题论证要树立目标导向,增强问题意识,突出研究重点。重大项目申请书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2万字;重点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4.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研究周期均为1年,课题组半年左右须提交阶段性研究成果。重大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并提交15万字以上理论专著书稿。重点项目最终研究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求是》发表不少于1篇理论文章或研究报告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采纳1篇次,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不少于1篇学术理论文章。成果均需标注江苏省社科基金”“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字样。

六、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申请人于918日前将《申请书》、《论证活页》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x@cpu.edu.cn,科研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申请人最迟于923日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论证活页》一式3份(重大项目不需提交论证活页)提交到行政楼821;同时将定稿的《申请书》《论证活页》PDF电子文本以及申报材料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邮箱cxx@cp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

电话:86185520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专项附件.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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