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9 浏览次数:3342

各院部系、申请人:

为更好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进一步提高基金申报的质量,现将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2020年度国家基金申请政策变化较大,详细改革举措、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各项目类型具体要求及申请代码等内容请认真查阅申报指南。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所有类型项目申请均须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N)在线填写(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ISISN系统中未注册过的申请人,请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或科技处添加用户。

3.除特别说明外,申请当年资助期满(执行期为20201231日前)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相关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2。(以前限项3项,具体项目类型见指南)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6.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相关申报政策保持不变。青年基金施行固定资助强度,直接经费24万元/,间接费用为 6 万元(资助期限为 1 年的,直接费用为 8 万元,间接费 用为 2 万元;资助期限为 2 年的,直接费用为 16 万元,间接费用为 4 万元)。

7.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扩大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集中受理期所有项目类型全部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

9.合作研究单位的,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经费进行单独说明。如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申请阶段无需签订

10.对于涉及使用人或动物材料的研究项目,要求申请者在申请书中提供相关伦理证明(见附件,同时提供承诺书给依托单位),并作为附件上传电子版。

11.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项目资助信息及专家评审意见等信息,基金委建议避免使用:126163yahooSina邮箱。

12.申请书中所有蓝色字体的文字请不要删除。

13.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医学部要求不要列会议论文,其他学部建议参照。

二、学校工作安排

请各有关院部系按要求严格遴选、认真审核,并对所上报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要求于202046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各院部系科研秘书汇总纸质申请书原件(双面打印,所有项目:一式一份)410日前统一提交科技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院部汇总,学校不接收个人申请材料。

材料接收地点:江宁校区行政楼819办公室。

三、校内联系人

科技处:王浩

电 话:025-83271516/86185053

邮 箱:cpuwhao@126.com

  

中国药科大学科技处

2020119

  

附件1: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77091.htm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附件3:导师同意函模板.doc

附件4: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doc

附件5:关于依托中国药科大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的协议模板(学校留档).doc

附件6:联合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协议书(参考模板).doc

附件7:伦理证明.doc

附件8:伦理证明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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