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西兰健康研究理事会(HRC)科学合作谅解备忘录,2020年双方拟继续共同资助中新两国科学家在生物医学领域开展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1. 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
(1)代谢疾病(Metabolic diseases)
(2)抗菌素耐药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3)脑健康(Brain health)
(4)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s)
鼓励研究人员通过以下(但不限于)途径开展研究:开发新的数据采集、特征描述和分析方法;开发新的或个性化的预防、诊断和管理方法;理解优先资助领域相关的的基础和病理生理学机制;降低共同风险因素影响;以及传统医药在治疗中的作用等。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领域
(1)肿瘤生物学(Cancer biology)
(2)代谢疾病(Metabolic diseases)
(3)抗菌素耐药性(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4)脑健康(Brain health)
(5)呼吸系统疾病(Respiratory diseases)
HRC项目指南请见:https://gateway.hrc.govt.nz/funding/requests-for-proposals
(二)申请代码
1. 合作研究项目的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H01、H07、H09、H1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的中方申请人请根据研究内容,选择医学科学部代码(H01、H07、H09、H1601-1607、H19)作为申请代码1填写中文申请书。
(三)资助规模
1. 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不超过1项。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规模不超过3项。
(四)资助强度
1. 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新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70万新西兰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新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中方对获批准项目的资助强度为直接经费不超过50万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中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新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0.50万新西兰元/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用于资助新方研究人员开展交流活动的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和其他与交流活动密切相关的费用。
(五)申报要求
1. 资助期限
合作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 国内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中新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NSFC和HRC递交项目申请。
4.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1.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3)与国外(地区)合作者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2020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3)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4)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该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指南所列合作研究项目。
3. “中新(NSFC-HRC)合作研究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查重范围;“中新(NSFC-HRC)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查重范围。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HRC(中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实行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科教〔2016〕19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9〕31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英文申请书(下载附件1或2填写)。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请提交英文申请书1;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请提交英文申请书2。
(2)中方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英文学术简历(下载附件3填写)。
(3)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范本参见附件4)。
(4)涉及医学伦理的研究项目,请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书。
5. 中文申请书填写的本合作研究项目英文名称须与新方合作者向HRC提交的英文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为便于项目管理部门辨识,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在填写中文项目名称时,应在具体合作研究题目之前注明“青年学者合作研究项目”。
6. 在准备申请材料和执行项目过程中,若涉及到人类遗传资源的问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国令第717号)的相关规定,在国际合作中做好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完成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的逐项确认后,应于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上传本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的电子扫描件(请在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中下载模板,打印填写后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无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0年5月27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五、项目联系人
(一)中方联系人:陈婧
电话:010-62326877
Email:chenjing@nsfc.gov.cn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2317474。
(二)新方联系人:Fiona Kenning
电话:+64 9 3035208
Email:fkenning@hrc.govt.nz
六、校内安排
(一)校内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1日下午16时,系统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二)联系人:王浩
电话:025-86185053/15996219426
附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