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4-02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院系: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27号)》文件通知,现面向各院系组织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具备典型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一般以“XXX技术(产品、装备)研发”作为后缀,不与指南内容简单重复。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

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3.高校、科研院所或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申报项目必须有省内企业联合,且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用协同攻关。鼓励申报单位与南京国家农高区内单位联合申报,并在农高区开展试验示范。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签订联合申报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和协议签署时间。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申报本计划项目,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的比例不低于40%

2.限项要求: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本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科技计划项目。

3.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同一项目(依托同一建设内容、同一关键技术等同一核心内容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重复或同时申报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项目。凡属重复申报或同时申报的,取消立项资格。

三、经费要求

1.每个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400万元,面上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左右。

 

四、推荐方式

1.由学校直接推荐至科技厅,推荐指标3项。由学院先行组织,学校汇总后组织校内预评审,确定推荐资格。

2.校内预评审:采用无纸化方式,以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附件1申报书、附件4推荐汇总表)打包并以“指南代码+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汇总后和“申报信息表”发送至1023528982@qq.com不接受老师直接申报。

3.时间截点:校内预申报截止时间为409日(周四)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报书模版

附件2:联合申报协议参考模版

附件3:自筹经费承诺模版

附件4:推荐汇总表

 

 

联系人:吴进 车弘熙

电话:86185053/18851721728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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