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1930
经和南京市药学会基金管理部门老师再次确认,我校为高等院校,不能作为第一申报单位,但可以参与到合作医院进行申报。
请拟申报的老师根据合作医院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无需将材料报学校科技处。
烦请相互转告!
科学技术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