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南京药学会-常州四药医院药学科研基金”课题的通知--20210526更新

发布时间:2021-05-26 浏览次数:1930


学校通知:

  

   经和南京市药学会基金管理部门老师再次确认,我校为高等院校,不能作为第一申报单位,但可以参与到合作医院进行申报。

   请拟申报的老师根据合作医院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无需将材料报学校科技处。

   烦请相互转告!

科学技术处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