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浏览次数:658

各院、部、系: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http://www.nopss.gov.cn/n1/2023/0529/c431030-40001476.html)。

一、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报人不能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

3、不能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退休科研人员申报的成果完成比例不低于70%),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06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861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2061-20226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7、已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8、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重点、一般项目的,凡在申请书中有出版社出具推荐意见的,请务必在汇总表中填写相关信息。

二、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627日前

1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书6份;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查重报告1份;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1份(本材料仅限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见附件4)。

 

2)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请书6份;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查重报告1份;论文等级证明材料1份;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和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各1份。

 

填报要求:下载《项目申请书》和《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23),用计算机填写。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填好的申请书(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和申报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应确保有关信息保持一致。

 

申请人将上述相应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发到cxx@cpu.edu.cn,纸质材料交到江宁校区行政楼821室。

 

71日前:校内审核、盖章;

76日前:科技处上报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吴进

联系电话:86185520、86185053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2、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doc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xls

4、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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