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华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7 浏览次数:556

各院、部、系:

教育部社科司决定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课题分AB两类,其中,A类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设立,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具体负责。现将A类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资助范围

本专项课题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两类。重大项目拟立项30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4年,每项资助经费50万元;重点项目拟立项100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每项资助经费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不得申报;

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5.不得以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进行申报。

三、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1.课题申请人于710前将申请书(A表)电子版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cxx@cpu.edu.cn进行初审。

2.科技处通知课题申请人通过网络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主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平台http://keti.chinakongzi.org)(以下简称申报平台)为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平台为准。

3.课题申请人于714上午将盖好学院章的《申请书》(无须装订)纸质版1份交到江宁校区行政楼821,待盖好科技处章以后走OA系统申请校印并盖章。

4.课题申请人将盖好公章的PDF版本《申请书》(A表、B表)(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和附件材料(不超过80M)于721发送至邮箱cxx@cpu.edu.cn

申请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附件材料超过80M的文件请按要求拆分成多个文件,并按照顺序编辑文件名,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校内联系人:储新秀  18251980086(微信同号)

 

附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专项课题(A类)申报附件.zip

科学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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