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29 浏览次数:37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外资深团队试点项目),旨在支持具有国际公认学术造诣和影响力的外籍科学家,在基础科学前沿领域领衔科研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申请代码

  2023年外资深团队试点项目资助领域如下:

 

拟资助领域

对应申请代码

数学中的前沿问题

A01~A06

物理学前沿与应用

A20~A30

物质的合成、创造方法及理论基础

B01\B03\B05\B07

能源资源高效转化与利用的化学、化工基础

B02\B06\B08\B09

微生物多样性、分类与系统发育;微生物生理生化与代谢;微生物遗传与生物合成;微生物与环境互作

C01

系统神经生物学;神经系统结构与功能;
认知神经生物学;生理与医学心理学

C09

包括高温高压的实验地球科学

D01~D07

地球与行星科学

D01~D07

无机非金属材料

E02

机械设计与制造

E05

6G无线通信系统理论与技术

F01

大规模预训练模型的数据构建与治理方法

F06

信息系统与管理

G0112

计量经济与经济统计

G0301

重大慢性疾病诊疗效果提升的基础研究

H01~H35

重大传染病致病机制及干预策略

H21\H30

统计物理学与复杂社会系统

T04(受理代码)

 

申请人在填写申报书中的申请代码时,须从上述对应的申请代码中选取,尽量选择到二级申请代码(4位数字)。“统计物理学与复杂社会系统”领域的申请人,请首先选择交叉科学部指定的受理代码T04,然后根据研究内容从A-H中选择不少于2个科学部的申请代码填写申请书。申请代码详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资助规模

  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450万元/项(直接费用)。2023年度拟资助外资深团队试点项目12项左右。

二、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具有国际公认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

  4.需保证资助期限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9个月以上;

  5.申请人须组建不少于5人的研究团队(含申请人本人),团队成员国籍不限;

  6.确保在中国工作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自然科学基金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作为负责人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资助的不得申请(含2023年度获资助项目)。

  2. 为保证项目负责人集中精力开展研究工作,在资助期内的外资深团队试点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科学基金项目。

  3. 本项目申请人及参与人均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合计限2项的范围。

  4.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三)合作研究单位要求

  该项目一般由1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即:共计不超过3个单位)。

三、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书填报路径: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选择“RFIS Application”,然后选择“外国学者(RFIS)”角色,在菜单栏点击“Application and Acceptance”-“RFIS Application”进入申请界面;点击“New Proposal”,首先选择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Application for Scientific Departments (A-H)”或“Application for Department of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s (T)”,然后点击“The Research Fund for International Senior Scientists (RFIS-Ⅲ)”,进入申请书填写界面。申请语言为英文或中文

  (1)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2)正文撰写:申请书正文须依据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附件1. Research Proposal Outline for PGP RFIS-III_Scientific Departments (A-H)或附件2. Research Proposal Outline for PGP RFIS-III_Department of Interdisciplinary Sciences (T))及相关填写说明的要求详细撰写。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须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及团队成员列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的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

  (1)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项目申报协议书。该协议书须使用协议书模版(附件3. Agreement),申请人本人签字后由依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注意:科研管理部门章、二级学院章等无效)。

  (2)申请人与依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当前尚未签订聘用合同的,须在获资助后随计划书一并提交。

  (3)涉及科研伦理及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项目申请,申请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具体要求参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及“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编制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

  依托单位需在提交本单位项目申请前完成《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项目申请承诺书》上传工作,并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以上依托单位注意事项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10月7日16时(北京时间)。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该项目英文指南链接:

https://www.nsfc.gov.cn/english/site_1/international/D5/2023/08-25/336.html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薇,张婷婷

  电话:+86-10-62328949/5793

  传真:+86-10-62327004

  Email:fis@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1.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A-H).docx

2.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申请书填报说明(T).docx

3.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团队试点项目申报协议书.docx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8月25日  

校内安排

  拟申请人员请提前告知科技处,并在106日前完成系统提交,以便校内审核。

       联系人:科技处 黄欣

  联系电话:180128298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