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资〔2026)62号〕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发布《关于组织推荐中医药领域科技专家的函》通知,做好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集中推荐工作,同时统筹建立我局中医药领域专家库。推荐专家经资格审查后,同步纳入国家科技专家库和我局中医药领域专家库管理。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推荐专家名额不作限制。专家进入国家科技专家库采取集中推荐和自主申请两种方式:由你单位集中推荐的专家,请填写附件1专家推荐表和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并报送我司,经资格审查后,由你单位按照国家科技专家库操作说明,在国科管系统(网址:https://service.most.gov.cn/)逐一登记专家信息或上传专家信息汇总表批量创建专家账号,完成入库申报;专家也可凭本人自愿,经本单位管理员协助在国科管系统自主申请入库。进入我局中医药科技工作咨询专家库的专家,由我司另行组织审核入库。
二、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行端正、学风学术正派、廉洁自律、 客观公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195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在中医药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中医药相关科技领域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作为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财政 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项目(课题)或省部级及以上科 技奖励获得者;3.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 管理等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 经验;4.在主要国际学术组织中任中高级职务、或参与国际标准 制修订;5.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等中介服务5年以上及经省部级以 上认定的技术经理人;6.中医药领域龙头型科技领军企业、科技 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 业的技术总监或高级管理人员;7.中医药行业学会、协会等科技 类社会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报送要求
截止日期:11月6日(周五)下午14:00,当天学校将汇总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提交材料:
附件1:专家推荐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所在单位意见处”填写意见并盖章)
附件2:专家信息汇总表(国家科技专家库推荐用)(填写在线表格)
联系人:王亚茹;
联系电话:17834896650;
办公室:江宁校区行政楼807。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