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项目】西藏自治区项目申报关键问题说明

作者: 时间:2026-08-17 点击数:

各院部、有关老师:

西藏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于8月17日召开了项目申报培训会,现将会议中提到的重点注意事项传达给各位老师:

一、关键共性申报问题

1、区外单位牵头申报项目必须至少有一家区内单位参与。

2、若我校牵头申报首席科学家制项目,则至少有一家区内单位为课题负责人。

3、首席科学家制项目包含“技术首席科学家”与“行政首席科学家”,两者可为同一人,行政首席科学家原则上由西藏区内科研人员担任。“行政首席科学家”家无职称要求,但与“行政首席科学家”同时参与限项。

4、同一申报指南,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一项。现需摸排有意向牵头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请于8月20日17:00前填写附件1:申报意向摸排表,并提交至liufan@cpu.edu.cn;如出现多人申报同一指南,后续会协调相关老师合并申报。

5、每个申报人限申报1项(重大战略咨询、科学技术普及、揭榜挂帅这三类项目除外),即本次最多申报1项其他项目外加这三类项目中的一个。

6、区内单位经费不低于总经费均值,且各参与单位经费不可超过牵头单位。例:某项目经费1000万,2家区内单位,2家区外单位,该项目由区外单位牵头。则2家区内单位经费总和不低于500万,比如一家200万,一家300万(区内某一家可以低于均值)。区外牵头单位经费必须不低于300万,如400万。其余100万为区外另一家单位。

7、9月2日12:00为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防止系统卡顿,校内项目负责人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1日12:00

8、可行性报告是项目评审的最重要依据,请各位老师务必认真撰写。注意系统上传的可行性报告文档中不要带水印、页码及电子签章签名。系统会自动生成页码,避免双页码。

二、具体项目要点

1、《高校学科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重点专项》限区内高校申报。

2、《东西部科技合作与国际科技合作重点专项》的东西部科技合作专项,需单独提供省级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该部门和推荐部门不一定是同一个。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需联合至少1家来自该国别的单位申报。

3、《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重点研发及转化专项》限区内企业申报。

4、《县域创新能力提升重点研发及转化专项》需单独提供相应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的推荐函,该部门和推荐部门不一定是同一个。

5、《揭榜挂帅项目》若不能完成,项目负责人及所在申报单位将取消3年申报资格,申报需慎重。

6、《重点研发及转化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项目》中技术创新引导项目需由企业牵头申报(不限区内外),基地人才项目需由自治区及以上级别科技创新基地申报(特指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及科技部批准的基地,其他部门批准的不行)

三、经费使用问题

1、区外单位不能列支设备费

2、企业不能列支绩效

3、劳务费不能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可发放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临时聘请咨询专家费用。

4、若自筹经费不能按承诺兑现,专项经费将按比例回收。

四、其他说明

1、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帮助中心上传了今天关于系统使用的培训视频,请各位老师自行登录账号查看。

2、西藏自治区科技厅将于9月5日-14日组织本轮项目形式审查,届时被退回的项目有72小时可用于修改提交,自退回修改开始计时,72小时后系统自动关闭,若过程中未完成修改则判定形审不通过。注意本次项目退回将由科技厅直接退回给个人,不经过推荐部门及申报部门,且过程中不保证有短信提醒,请申报项目的老师在9月5日-14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项目状态

账号校内联系人:刘帆

联系电话:1985283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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