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部、各位发明人:
为服务全国高校生物医药区域技术转移转化中心(江苏南京)高水平建设,盘活我校存量专利,根据省市知识产权局开放许可工作要求,面向全校持续征集开放许可专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利开放许可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创设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是推进专利实施与运用的一项重要举措。“开放许可”是专利许可的一种形式,可促进专利“一对多”快速许可。开放许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开,任何第三方通知专利权人并支付许可费,就可获得许可。作为对开放许可的激励,该专利可获得年费上减免。目前,开放许可的实施细则还未出台,试点工作已在各地开展。
二、专利条件
1. 中国药科大学为唯一权利人的有效专利;
2. 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真实、有效、权属清晰,且全体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
3.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提出开放许可声明的,应当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或检索分析报告;
4.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应明确专利许可费用标准、支付方式、许可期限,许可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一般1-3年);
5.采取一次性付费、提成支付、入门费附加提成支付等支付方式,原则上不得低于学校用于该专利的申请费、维持费、代理费等。
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不得纳入征集范围:
(1)专利权处于独占或者排他许可有效期限内的;
(2)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已经中止有关程序的;
(3)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4)专利权被质押,未经质权人同意的;
(5)专利权已经终止的;
(6)专利权已经被宣告全部无效的;
(7)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尚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的;
(8)专利权评价报告结论认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不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
(9)其他妨碍专利权有效实施的情形。
三、政策支持
1.成果推广。通过中国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扩大学校专利的宣传渠道,方便企业了解学校技术信息,为未来专利转让(许可)创建桥梁。学校积极拓展行业和区域技术需求,充分借助技术转移平台和产学研对接活动,推动行业共性技术成果批量化许可;
2.专利年费支持。对于成功办理专利开放许可实施合同备案的专利,专利开放许可期限内,学校给予专利年费支持;另外,待国家出台开放许可的实施细则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积极争取开放许可专利的年费减免;
3.奖补措施。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公开发布且实际达成开放许可的专利(开放许可专利达成企业数量>2家,其中至少1家企业注册地为南京市所辖区域),按照每件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对同一专利权人奖补最高50万元(奖补政策以地方正式文件通知为准)。学校对于地方奖补将按照定向分配的原则奖励达成开放许可的专利负责人(发明人)。
四、征集安排
请各学院在本单位广泛动员,组织有意愿开放专利许可的专利负责人(发明人)填写中国药科大学专利开放许可声明(见附件1),于10月30日前将专利开放许可声明的电子版、签名纸质扫描版(或高清拍照)发送至fxf_kjc@cpu.edu.cn,或者直接将签名纸质版交至科研院行政楼816。
学校长期持续开展拟许可开放专利征集,将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征集实施开放许可专利的要求及时进行发布和推介,后续合同签订可参考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对于授予专利权满三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的专利,以及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专利,学校鼓励专利开放许可。
2.此次征集后,有专利开放许可意向的,可随时报送科研院。
六、附件
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专利开放许可声明
2.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合同(参考样例)
联系人:付秀峰
联系电话:86185516、15298353299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