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3-18 点击数:

院部、各位老师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批准,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设科学技术进步奖、优秀医药著作奖和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三个奖项。该奖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奖励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度,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国科发奖〔2023〕11号)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的政策、规定要求开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民族医药、中医药、中(民族)西医结合、中(民族)西医融合的医药基础研究、临床应用、药物研发等领域推动科技进步,为防治疾病、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做出如下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单位:

(一)在民族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

(二)为各民族医药科学技术产品(新药)研发、药材加工炮制、诊断技术、护理技术、治疗技术、保健技术及其转化应用等方面做出技术发明、创新(改进)和创造性贡献的成果;

(三)在挖掘、整理、传承各民族医药传统诊疗理论、方法和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

(四)在各民族医药基础标准、临床诊疗指南(专家共识)、临床用药指南、临床评价标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成果;

(五)推动民族医药与中医药、西医药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推荐要求

1.推荐单位和个人应该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推荐报送的原则。

2.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同级、同类奖励项目的不得重复推荐。

3.不得推荐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领域保密要求的项目,不得推荐存在知识产权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且争议尚未解决的项目。

4.个人或单位在科学技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完成人、候选人或完成单位: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或违反伦理道德的;由科研不端行为,被计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禁止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项目申报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及其附件(省级以上含省级成果鉴定证书或成果登记证明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书、被引用证明技术资料、发表的论文等)和附件2、3、4一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推荐的各民族医药科普项目,还需提交两份参评的科普论著或作品。

2.申报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双面打印或复印,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为了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不用塑料环封口。

3.填写《项目摘要》(加盖公章),打印一式两份。

4.填写《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

6.推荐申报工作可参考《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见附件六)。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请将申报《推荐书》分别以Word和PDF(加盖公章)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内容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申报书Word和PDF(加盖公章)文档和纸质版齐备视同材料齐备。

四、申报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到2026年4月22日前报送,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纸质版,按照要求报送至科研院809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86185926

电子邮箱:1620174457@cpu.edu.cn

附件:

1.2026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2026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摘要;

3.2026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民族医药学科专业代码);

6.《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7.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版权所有:中国药科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