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现金收益分配流程
1. 确定分配方案: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中国药科大学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申请表》,经所属单位审核后将纸质申请表、进账凭证及发票提交至科研院行政楼821,同时电子版发送至bxccpu@163.com。
注意:科技成果完成人对其应当获得的现金奖励,可自愿留作科研经费,参照横向科研经费管理,不再另行收取管理费用,但不得提取项目组绩效。
2. 审核公示:科研院审核无误后,对现金奖励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科研院出具《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结果的通告》。同时,科研院对业绩信息进行登记。
3. 财务分配:科研院提交计财处,计财处进行分配建立财务经费卡号,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经费卡号:8+年份2位+999+序列4位(例8269990001);留作科研经费的,建科技成果转化运营基金卡号:8+年份2位+888+序列4位(例8268880001)。(计财处科研经费管理科,陈光扬老师,行政楼117,86185681)。
4. 酬金申报:项目负责人下载并填写《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确保填写信息无误,科研院审核后盖章。
登录“信息门户—财务系统—酬金申报—选择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经费卡号”,进行酬金申报预约。
《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结果的通告》《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作为《酬金申报预约单》附件一起到财务前台投单(计财处核算管理科,86185587,行政楼105)。
5. 个税备案:酬金申报所有材料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至计财处税费管理科(殷雨晴老师,86185585,行政楼107-2)。
注:科研院负责老师:包欣晨,86185520,行政楼821。相关表格请在科研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