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系,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及学校科研项目有关规定,科技处拟对部分已经结题的项目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并分别结转入新预研、发展基金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对校财务系统中2019年(含)之前已结题余额非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根据《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结余经费结转手续。
二、发展基金和发展基金划分、比例、使用期限及管理,严格按《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三、请各学院于2021年11月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附件1、附件2)和登记表电子版(附件3)汇总后,统一报江宁校区行政楼科技处819室。
纵向和横向项目的纸质和电子版材料请分开,以便我们汇总整理。
纵向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ykdxwj2012@126.com;
横向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615187841@qq.com。
附件:
1、附件1 结余经费转预研基金申请表;
2、附件2 结余经费转发展基金申请表;
3、附件3 结转信息登记汇总表;
4、结余经费申报要素;
5、关于印发《中国药科大学科研项目结题结账与结余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药大财〔2016〕365号)。(见计财处网页)
联系人:吴进 电话:86185053
资料下载:关于结题项目结余经费办理结转项目的通知-2021年11月5日前报科技处.zip
科技处
2021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