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基础研究,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活力,助推人才和成果评价改革,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我校,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我校工作或学习。
4.推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选材料要求
1.请各学院参照申报条件积极组织本单位优秀论文申报,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6篇,其中至少有1篇国内期刊论文。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学院推荐论文按要求填写《附件1: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和《附件2:学院推荐论文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本人签字,附件2盖学院章)于4月10日前交至行政楼809室,《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1620174457@cpu.edu.cn。
联系人:郑利敏
联系电话:025-86185926
附件1: 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