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1928

各院系、项目负责人: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人员登录平台(nsfc.gov.cn))已开放填写项目结题/成果报告本年度结题项目为研究期限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联系科研秘书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告正文注意事项:

1.请按照《结题/ 成果报告》填报说明及撰写要求填写。

2.正文应重点描述主要研究内容、主要研究进展、重要结果、关键数据等及其科学意义或应用前景。撰写时应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突出重点,语言要精练、准确。

3.请勿照搬论文内容,或列入大量参考文献,或正文过于简短,未能阐述研究内容的详细过程,不符合正文撰写要求。

研究成果目录注意事项:

1.研究成果目录内容与正文“(二)成果部分”内容一致,凡正文“(二)成果部分”所写成果均需在研究成果目录中录入。包括: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学术专著、专利、会议报告、标准、软件著作权、科研奖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

2.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的论文不计入项目成果;申请日期早于项目开始日期的专利不计入项目成果。

项目资金决算表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梳理账务,核查经费是否全额到账、设备费(设备购置费)预算是否有调整、合作外拨资金是否按照合作协议进行拨款、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基金列支范围的支出。

2.项目负责人应认真核对决算表金额,决算表结余一栏不能出现负数(如实际支出超出预算,需做相应的预算调整)。

决算说明书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决算说明书》提纲要求填写。

2.如结余经费占总经费超过20%,请在《决算说明书》中列明结余过多原因,及结题后使用计划。

重要时间节点:

1.202312月20日计财处报销系统关帐后,项目负责人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填写结题报告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以及《决算说明书》,并单独打印一份,截止到202312月26,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科技处819,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20241月20日前,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上传、在线提交。请项目负责人关注已提交结题报告的审核状态,及时按“退回原因”修改报告。审核通过后的报告状态会显示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

3.20242月28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基金委审核完毕的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面)。状态为“基金委等待接收纸质”或“基金委审核通过”的结题报告方可被下载并打印,请勿提前下载打印,以免线上版本号与纸质版本号不一致的情况出现,校印、科学技术研究院印和计财处印由科技处统一盖章。结题报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行政楼819

联系人:黄欣沈玲玲

联系电话:025-86185053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2月6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财务审核流程.docx

附件2:《结题报告》审查要点.doc

附件3: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预算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