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建圈强链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重点产业链核心竞争力,按照《2023年全市科技创新工作要点》(成科领办〔2022〕2号)要求的项目方向,现发布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发布高新技术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共13个,涉及电子信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绿色低碳6个领域,具体见附件。
二、揭榜流程
按照申报揭榜、评审公示、签署“军令状”的流程实施:
(一)申报揭榜
依托“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全程网上实施,有意向的申报揭榜单位按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采取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组成创新联合体的方式,经推荐单位推荐后申报揭榜。
1.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申报揭榜。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再注册。
2.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榜单要求在线填写揭榜书,上传揭榜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承诺书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牵头揭榜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揭榜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所有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3.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 “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窗口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4.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二)评审公示
根据申报揭榜情况,市科技局牵头组织需求单位、行业专家、最终用户等,共同对揭榜方案可行性等开展充分论证评审,遴选形成“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三)签署“军令状”
“揭榜挂帅”项目名单及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履行相关程序后,下达立项文件,并与揭榜方、揭榜方推荐单位签订任务书。任务书应结合“里程碑”考核节点及考核指标,对考核方式及要求、资金拨付方式及条件、奖惩措施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
三、揭榜要求与时限
(一)揭榜要求
1.揭榜方应为登记注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或由其牵头组建的创新联合体。
2.预期最终用户不能作为牵头揭榜方或参与揭榜方;参与榜单论证专家不能参与揭榜。
3.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4.以创新联合体形式联合审报的,各联合方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及财政科技经费分配权益,协议作为申报揭榜附件上传。
5.申报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6.凡提供的申报揭榜材料涉及内容均不涉密。
(二)揭榜时限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17:00;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7:00;市科技局(含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8日17:00。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四、申报揭榜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7:00
(一)榜单业务咨询
市科技局高新处 赵欢 电话:61886241
(二)申报揭榜流程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 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有关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热线:65575919
2023年第二批高新技术领域“揭榜挂帅”科技项目榜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