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征榜
1、开展企业走访服务。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以解决企业创新难题作为出发点,建立“三团一员”企业服务体系,由科技镇长团、专家服务团、技术转移机构服务团和科技人才服务专员组成。围绕区域重点发展产业,开展企业走访调研服务,制定服务手册,统一规范行动,走访相关科技型企业200家以上,进行人才和技术需求深度挖掘和调研。同时,面向全市企业广泛征集企业需求。
2、集中组织专项对接。由市科技局、市工商联组织对接商会等组织,采取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5个以上专业领域的专场对接活动,对接企业100家以上,帮助企业查找发展中遇到的新品研发、产品升级换代、节能环保、成本控制等瓶颈问题,梳理企业需求榜单。
3、重点项目定向征榜。聚焦相关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布征集通知,面向航空、生物医药、新能源及储能等产业龙头企业调研征集研发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信息。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产业创新链扩链、强链、补链急需补强的薄弱环节进行论证,制定发榜课题和内容。
(二)张榜发布
开展企业需求分析论证,进一步细化完善企业需求信息,按照紧迫性、可行性、难易程度等进行梳理,形成《企业需求汇编》,依托国家、省、市等相关平台,以及市主流媒体、相关门户网站、科技服务机构等渠道广泛发布榜单公告。依托科技镇长团的渠道纽带,针对性向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发榜,充分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和创新人才关注企业需求榜单。
(三)对接揭榜
1、拜访高校院所重点对接核心需求。针对征集的“揭榜挂帅”企业需求,遴选部分影响力大、带动作用强、应用面广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需求,以及推广难度大、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转化需求,组成小分队重点拜访对接全国高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邀约“揭榜”解题。
2、多形式组织专场对接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开展高校专场对接、点对点交流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组织揭榜方、发榜企业积极主动对接,相互考察,公平竞争洽谈,细化落实相关内容要求,共商合理技术方案。供需双方如达成合作共识,应签署初步合作意向协议。
(四)比拼竞榜
1、高水平办好中国创新挑战赛。为推动区域产业创新的能动性和参与度,赛事以“市区主会场+区域专场”的形式开展,从技术转移转化的需求端入手,通过“揭榜比拼”的方式,组织专家、服务机构及需求方对邀约的解决方案进行分析、评估、优化。邀请领域内知名专家、教授及需求企业代表组成评委团,对遴选的重点技术需求及对应的解决方案进行路演评审,公开角逐优胜项目。
2、专业化举办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从技术成果的供给端发力,针对汽车及零部件、新能源和储能等产业领域,围绕企业技术需求,精心遴选合适的技术成果进行发布,邀请高校院所、产业界、投融资等不同领域的专家,从项目技术、市场等层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企业出谋划策,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合作。
3、持续举办各类专场对接活动。开展江苏省专利(成果)拍卖季、江苏省J-TOP创新挑战季、高校院所专场对接活动、项目路演、主题沙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为技术转移的供需双方搭建对接交流的平台,优化交流方式,提高交流频次,积极促成人才、技术合作。
(五)奖榜支持
1、对活动签约项目给予奖励支持。对参加中国创新挑战赛的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团队,并与需求方成功签约的,给予活动参赛奖励。对促成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按照相关政策给予实际发生的技术成交额的相应比例奖励,并计入绩效评价积分。
2、给予市级人才项目支持。揭榜成功并达成技术合作的项目负责人来扬创新创业、且符合市“绿扬金凤计划”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的,可直接进入实地考察(答辩)环节,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享受市技术转移奖励政策支持。根据《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的政策措施》(扬府发〔2022〕19号),对企业通过中国创新挑战赛、科技成果直通车、专利(成果)拍卖季、创新挑战季等技术转移转化活动,从高校院所获取科技成果与技术进行转移转化和应用的项目,单个项目技术合作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在三年内按实际技术交易额的4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由市、县(市、区)功能区两级财政按照1:1配套,并纳入“揭榜挂帅”面上指导性项目支持。对促成向本市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经备案,分别给予认定促成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2%、1%的奖励。
4、积极争取省级政策支持。落实《江苏省技术转移奖补资金实施细则》(苏财教〔2021〕6号),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化科技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左右给予奖补。对技术经纪(经理)人在我市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左右予以奖补。通过揭榜挂帅机制促成的技术交易,以及吸纳长三角等外省、技术交易额超百万元的优秀成果,按技术合同成交额的5%给予一次性奖补。
联系人:扬州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 陈序
联系电话:0514-87938523
附件:通知链接http://dj.yangzhou.gov.cn/lyjf/gzdt/202205/a54dd5db8b44443aa5618421530157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