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项目】关于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项目、技术创新引导、基地与人才项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6 浏览次数:61

各院部、有关老师: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926日召开了申报指南培训会现传达会议中几个重点事项:

一、重点事项

1、本次申报首次提出同一单位不得既作为牵头单位,又作为参与单位申报同一项目指南;同一单位作为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多个单位申报的同一项目。即同一项目指南(如指南1.1)我校仅能推荐一个团队牵头或者参与。因此请各团队(不论牵头还是参与)于9281200前提交附件12026年西藏自治区重点研发等各类项目拟申报指南方向摸排表到liufan@cpu.edu.cn。若未按时提交附件1,则后续不予推荐项目或给审批通过联合申报协议。

2、科技重大专项类别系统模板昨天有修改,请926日之前下载模板的老师重新下载。

3、根据指南要求明确区外单位能否牵头,若指南未提出仅限区内申报,则我校可牵头

4、根据指南要求明确是否需要自筹,而非企业牵头必须自筹。

二、申报细节

1、我校无法牵头或参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仅针对区内。

2、我校无法牵头县域创新能力提升/基地/企业创新/AI专项、高校特色学科专项。

3、产业链创新计划项目仅限区内企业牵头。

4、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的高原能源综合利用、藏语文数字化、“人工智能+”专项中有关于人工智能+藏医药的方向。

5、科技重大专项中的行政首席科学家可以先不写。

6、重点研发及转化重点专项的41个指南中除指南3.1以外均不允许单独设置课题。

7、技术创新引导项目仅限企业申报。基地与人才项目限在藏布局的国家、自治区科技创新基地申报(100余个)

8、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主要研究方向要与申报指南方向一致,体现在职称学科领域与指南领域匹配,负责形审不过。

9、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否则多个项目同时不通过形审。

10、区内单位资金分配规则见上一条校内通知附件即区内单位资金分配额度不得低于各参与单位均值。

11、联合申报协议必须明确签署时间。

三、时间安排

1、不论牵头还是参与,均需9281200提交附件12026年西藏自治区重点研发等各类项目拟申报指南方向摸排表到liufan@cpu.edu.cn,若未按时提交附件1,则后续不予推荐项目或给审批通过联合申报协议。

21081200前提交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到liufan@cpu.edu.cn,并完成系统提交。

3、我校牵头的项目推荐单位选择中国药科大学,109日推荐单位完成推荐,系统关闭。

4、109-10日科技厅组织形审。

5、1011日科技厅打回形审通过但盖章缺失或错别字较多的本子。(形审未通过不予打回修改)

6、1014-24日项目评审,各位老师可提前准备答辩PPT,模板后续由科技厅挂网提供。

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重点专项等“首席科学家制”项目不得超过40分钟;

指南经费100万及以上项目汇报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

指南经费小于100万不需汇报。

评审事宜另行通知。

7、西藏自治区科技厅10月5-8日上班,如有疑问可在10:00-13:00,15:00-17:00咨询科技厅,联系电话:0891-6832142,0891-6837892。

 

校内联系人:刘帆

联系电话:19852830290

附件1:2026年西藏自治区重点研发等各类项目拟申报指南方向摸排表.xlsx

附件2: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关于科技计划项目业务账号注册的操作手册.pdf

附件4: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操作手册.pdf

附件5:单位推荐科技计划项目操作手册.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