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推进有组织科研切实落地,引导和培育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培育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创新团队,根据《中国药科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特制定2025年度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2025年度每个课题按申报实际预算资助,200-800万元,研究期限3-5年(2025.10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围绕健康中国战略部署,面向感染性疾病和重大慢病,坚持以疾病为导向,锚定药物研发向原始创新跨越的战略目标,通过实施有组织科研的重大举措,加强源头创新和自主创新,提出重大原创理论,突破底层关键核心技术,围绕重大新药品种创制开展集成攻关,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坚实药物保障。
提出的原创项目申请,必须具有生物医药相关底层理论创新、技术突破与集成、原创产品研发的链条式创新属性,真正实现跨学科、跨院部、跨校的深度融合,以期在未来5年内形成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创新人才。
(一)面向新药创制需求的基础研究
前瞻部署新药发现所需的基础研究,以发现真正推动新药发现、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药物作用新机制、新靶标、新生物标志物、新相互作用模式、新分子实体,提高源头创新能力,为原创(First-in-class)新药发现奠定理论和物质基础。
(二)药物研发新方法和新技术发展
聚焦人工智能驱动的药物发现、基因治疗、质量控制、精准治疗等生物医药前沿技术领域。鼓励跨学科融合,建立药物研发的前瞻性新技术、新方法和新策略,推动原创技术向临床转化。
(三)候选新药研究
开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小分子药物、中药、生物技术药物发现研究,针对新靶点和新机制,发现一批原创候选新药;发现全新结构、全新组成的新药候选物;产生一批创新性强、具有自主知识权、可进入系统临床前研究阶段的创新品种。
二、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恪守科学道德,对所报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含人事代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申请人及成员组成的研究团队一般不少于4个PI,40周岁以下成员占比不少于1个PI。围绕新药研发链条中几个关键环节明确成员职责,杜绝 “拼盘式”申报,确保力量聚焦核心任务。
(四)优先支持青年教师担任项目负责人(鼓励学校引进和培育的青年人才牵头或参与),积极鼓励与校外科研机构组建联合团队开展协作研究。其中,对此前已有深度合作基础的医院或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将予以重点支持。
(五)申请人作为负责人主持或作为团队成员参与本专项限1 项。
三、项目验收标准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学校将加强过程管理,采取定性和定量综合考核机制,实施每半年学术交流与项目评估相结合的动态评估机制,对于明显没有实质进展的项目终止支持并收回前期资助经费。
(二)项目结题验收需至少完成一项标志性成果(如下):
1、以第一发明人获原创新药(全新靶标、全新机制、全球首发)临床试验默示许可(学校排名前二)或融资孵化企业或实现重磅转让(总合同经费超5亿元、首笔支付不低于2000万元)。
2、以药大为第一完成单位,发表顶尖期刊论文≥1 篇,或发表一流期刊论文≥2 篇。
3、累计横向到账经费不少于1500万元。
4、主持承担国家重大创新项目1项以上、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学术创新团队和领军创新人才,入选国内外公认的人才计划。
四、其他事项
(一)推动理论、技术和产品的联动突破,实现跨学科跨团队的长期合作,学校按照考核情况给予可持续的滚动支持(动态调整)和基于预算申请的按需支持,逐步实现实验室物理空间集中、研究生指标分配、职称考核晋升的系列配套政策支持。
(二)请项目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0日前完成建设项目《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申请申报书》填写,并将电子版(以“项目类别+负责人”的格式命名)发送huangx@cpu.edu.cn。
(三)科研院将按照《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组织校外专家进行项目立项论证。基于专家组评审结果,校“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审定“双一流”拟立项建设项目,报校“双一流”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分批立项建设。
联系人:黄欣
联系电话:025-86185053
电子邮箱:huangx@cpu.edu.cn
附件1:附件1:中国药科大学“双一流建设”项目预申请申报书.docx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