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文件精神,提升我校师生专利申请质量,促进专利成果转化,在完成专利代理申请第三轮代理机构招标的基础上,决定从2025年1月1日起,对我校专利申请流程进一步规范如下:
一、专利申请前评估审核的实施流程
1.学校师生产出的职务科技成果,申请知识产权时,专利申请人应为“中国药科大学”,原则上应通过学校招标代理机构申报。
2.联合申请的各类专利,应提供预先签署的合作协议,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条款。
3.专利申请前评估审核:针对发明专利和通过PCT途径申请的专利,采用“项目组自评+学院审核+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审核+评估专家组审核”形式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审核(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
二、职务发明专利支持政策
1.为鼓励高价值专利培育,促进成果转化,对职务发明专利给予支持。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我校作为独立申请人的学校支持专利授权后6年年费,并分类别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PCT专利申请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给予相应支持。(具体支持方案见附件2)。
2.职务发明专利支持政策原则上第一发明人需为我校在职教师。
三、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方式
付秀峰 025-86185516 fxf_kjc@cpu.edu.cn(江宁校区行政楼816)
注意:针对2025年1月1日起(以提交专利申请前评估登记表的时间为准)提交申请的专利,按照新办法执行。
附件:1.专利申请流程
2.职务发明专利支持政策
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1 专利申请流程
一、招标代理申请流程
1.发明人课题组将学院审核后“同意专利申请(是)”的“登记表”提交至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研院816)进行审核,同时将技术交底书电子版发至邮箱( fxf_kjc@cpu.edu.cn),经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审核或经评估专家复核为“同意专利申请(是)”后,将安排分配代理机构进入具体代理环节。
2.代理机构的代理师两个工作日内会电联“登记表”中的对接联系人,同时进行专利申请预审评估,经评估不适合进行专利申请的拟申请,按照《中国药科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处理。
3.为保证代理质量,请严格按评估审核流程和代理办理流程进行,请勿将技术交底书提前给未分配的代理机构或代理师修改。
4.学校最新招标确定的六家代理机构信息如下:
学校最新招标确定的六家代理机构,可根据需要咨询:
1.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学科领域:化药领域)
咨询电话:025-86649148 ;邮箱:zhoulijie@jingweiip.com
2.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学科领域:中药领域)
咨询电话:025-84698058 ;邮箱:sgxz@njsugao.com
3. 南京天华专利商标责任有限公司(中标学科领域:生物制品领域)
咨询电话:025-83323913 ;邮箱:adele881@163.com
4. 南京众联专利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学科领域:医疗器械领域)
咨询电话:15005170595 ;邮箱:xueyuyan@njzlzl.com
5.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中标学科领域:保健品、食品和化妆品领域)
咨询电话:025-86500088 ;邮箱:76655964@qq.com
6.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中标学科领域:其他领域)
咨询电话:18160886130 ;邮箱:3570592292@qq.com
二、非招标代理申请流程
对于面交专利申请或招标外的专利申请,发明人课题组将学院审核后“同意专利申请”的“登记表”提交至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科研院816)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学校OA流程使用校印。OA流程具体填表格式和所需上传附件请参考下图:
附件2 职务发明专利支持政策
职务发明专利支持政策
* 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报销:费用优先专利年费、专利代理费、官费。
* PCT 发明专利申请国际阶段支持需要提供检索报告证明该发明创造确实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工业实用性”。
* 科研院于每年四月根据上一年专利授权情况,设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由发明人课题组提交高价值专利培育专项申请,经科研院审核后立项。
* 未按专利申请流程规范擅自申请的专利,不予支持及立项。